“网络视频,是否会死,1月31日之后,才会有定论”。 (1月7日华西都市报)
2007年12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传播影视剧管理的通知》、2007年12月29日国家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之后,很多人都对网络视频的未来持悲观态度,如上段中疑虑的声音不绝于耳,更有人发出“互联网视听节目制作不应仅姓‘国’”的责问。好像广电总局的“通知”一发,互联网视听节目就必死一样。
但事实上,网络视频不会死,可它也不能就这么无聊加无赖的活下去,必须得换个活法,否则就真的是只有死路一条了。
网络视频能够发展到今天这个程度,无外乎靠五个字:无聊加无赖。无赖,是指它播放的内容绝大多数是网民自由下载放上去的,说好听些就是侵权、盗版,说不好听些就是无赖。至于无聊,谁都明白网络视频吸引人靠的是什么,那就是色情、暴力、噱头,主要是色情,说好听些是无聊,说得不好听些就是缺德。
靠着盗版和色情,网络视频有了今日表面上的繁荣,可事实上却是危机四伏。首先,别看有的视频网站自诩有数亿身家,可如果那些盗版作品的亲生爹妈都来打官司要版税的话,我估计那些土豆、地瓜网站只有吃土豆的份儿了。其次,靠色情打天下不是长久之计,把孩子们都看得“色不迷人人自迷”,害了一代又一代,早晚有一天得关门的。
对于这些问题,不知那些为视频网站奔走疾呼的人是否想到了。如果仅仅死扣几条法律条文而不顾盗版和色情的隐患的话,我想那些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是白学了。即便《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有这样和那样的不足,但最起码它有一个美好的理想:那就是让网络纯洁一些。更何况,法律不是僵死不变的,它必须随着现实情况的变化而完善。那么,我们为何不以宽容的态度对待这个规定呢?
我们应该明白一点,这个规定不是要置网络视频于死地,而是为了让它活的更好、让网民看的更好。活,必须活的名正言顺、心安理得,必须在未来不至于被人家国际公司打个措手不及;看,必须看的高高兴兴、眼明耳净,必须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后代。很明显,目前的网络视频网站是禁不起这两条标准考验的。而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并不是单单规定了“国有”两个字,还规定了对色情、对盗版的限制,但很多人却没有看见这些。剥离了色情和盗版去批判“国有”无疑是不全面和不负责任的,只能会纵容那些网站无聊加无赖的毛病,更会让很多人不明就里进而害了更多的人。
其实,没有版权我们可以去争取,还可以最低限度的规范,免得让人堵着门口要钱还无话可说;色情不是不可以做,可在影视、游戏分级遥遥无期的窘境下,我们只能委屈一下大人去多考虑一下“抗毒害性”更弱的下一代。虽说“国有”也可能造假贩黄,但至少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远比那些“背着壳”乱窜的主儿保险一些。
网络视频再这么无聊、无赖下去的话后果会不堪设想,虽说互联网现今处于一个混乱无序的时代,但有序的那一天最终会来的,等到有序了我们再改变恐怕就有些晚了;更可怕的是,人的生命是不等人的,延误甚至夺去了无数人性命的网络黄毒再不治理,很多人会连未来都没有的。不知道那些哗众取宠、断章取义的人有没有子女,也不知道那些“随风而动”、“风止而息”的媒体是否有良知,他们竟然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怎一个“不负责任”了得。只要相关部门的规定不要像那个“防沉迷系统”一样无果而终,我还是希望让他来发挥一下作用的。
最后重申一点:笔者和许多像笔者一样的人不是既得利益者,视频网站归谁都无所谓,我们也不是法律专家,更不会背诵大段大段与现实脱节的法律条文,我们只是一些为人父母的普通人。我们也想娱乐,我们也想舒舒服服的和自己的孩子活着,所以,我们不希望网络视频死去,可我们更不希望网络视频无聊加无赖甚至缺德的活着。(网友:姜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