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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电子交易有法规保障
http://www.cdst.com.cn    发布时间:2008-05-26    来源:春城晚报    点击次数:34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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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电子交易服务的单位应负有哪些职责?6月1日起实施的《云南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对此作了明确规定。近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的实施做了说明。

    为保证电子交易的安全,《条例》规定,从事电子认证服务的机构,应当保障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安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要求从事电子交易服务的单位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对经营主体利用其网站从事的经营活动负责监督,并定期检验经营主体的身份信息、经营凭证和信用程度。同时采取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措施,保障电子交易数据的安全、完整和准确;对要求保密的信息采取安全保密措施等。(记者 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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