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新闻信息 首页 您的位置:
四川省政府信息应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
http://www.cdst.com.cn    发布时间:2007-09-21    来源:成都商报    点击次数:352387

〖字体: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打印本稿〗〖关闭
    本报讯(记者向朝阳)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属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及时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对照省政府网站提供的信息公开分类明细和范例,对涉及政府职能、业务事项及开展业务工作所产生的信息进行重点梳理,凡属应当公开的必须纳入《目录》。
 
版权所有:成都市世腾信息服务中心    技术联系:shiteng588@163.com    售前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Copyright 2002-2025 by 世腾信息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8104013号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5291号    法律顾问:  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    周艳律师